执行异议书(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用)

万宸律师2018-10-10460人阅读
导读:

执 行 异 议 书(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用)   异议人一(利害关系人):任XX,女,19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无职业,住沈阳市XXXXXXX。联系方式:158XXXXXXXX。   异议人二(利害关系人):孙X,男,19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无职业,住沈阳市XXXXXXX。联系方式:158XXXXXXXX。

      执  行  异  议  书(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用)


  异议人一(利害关系人):任XX,女,19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无职业,住沈阳市XXXXXXX。联系方式:158XXXXXXXX。


  异议人二(利害关系人):孙X,男,19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无职业,住沈阳市XXXXXXX。联系方式:158XXXXXXXX。


  申请执行人袁X与被执行人孙X龙合同一案,沈阳市XXX人民法院(20XX)辽X民初X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沈阳市XXX人民法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,异议人对沈阳市XXX人民法院[20XX]辽X执X号《执行裁定书》及强制执行行为不服,提出异议。


  请求事项:


  请求法院撤销沈阳市XXX人民法院[20XX]辽X执X号《执行裁定书》对沈阳市XXXXXX的查封,并终止对该XX的强制执行。


  事实和理由:


  异议人一任XX与被执行人孙X龙原系夫妻关系,异议人二孙X系被执行人孙X龙之子,异议人一任XX与被执行人孙X龙于20XX年X月XX日协议离婚,当时共有财产为沈阳市XXXXX房屋,离婚时约定财产处理时将该房屋归异议人二孙X所有,异议人一任XX与其子异议人二孙X共同居住。20XX年X月沈阳市XXX人民法院[20XX]辽X执X号《执行裁定书》给异议人一送达,并告知查封,并通过公告要执行位于沈阳市XXX房屋。


  异议人一认为该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,且异议人一任XX与被执行人孙X龙于20XX年X月XX日协议离婚时已经该房产进行了处分,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,不应对异议人一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。


  异议人二认为异议人一任XX与被执行人孙X龙于20XX年X月XX日协议离婚时已经该房产赠与给异议人二,该财产因系小产权房屋无法更名过户,但已经实际交付异议人,不属于被执行人财产,也不应强制执行及查封。


  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,故依法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,要求法院撤销沈阳市XX人民法院[20XX]辽X执X号《执行裁定书》对沈阳市XXXX的查封,并终止对该房屋的强制执行。


  此致


沈阳市XXXX人民法院




异议人:(签名或盖章)


年  月  日


声明:该文章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,法律相关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,如若内容错误或侵权,请联系 【万宸律师】 删除
周琦
周琦 主任律师
执业年限:30年
擅长:刑事辩护保险人损建设工程法律顾问业务
电话咨询 咨询人数:562
赵红星
赵红星 合伙人律师
执业年限:11年
擅长:刑事辩护房产纠纷侵权纠纷道路交通事故
电话咨询 咨询人数:562
侯志伟
侯志伟 合伙人律师
执业年限:8年
擅长: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离婚家庭遗产继承案外人执行异议
电话咨询 咨询人数:562
骆香桦
骆香桦 合伙人律师
执业年限:5年
擅长:民事诉讼公司法律服务金融资本法律服务刑事辩护
电话咨询 咨询人数:562
邓锐
邓锐 合伙人律师
执业年限:15年
擅长:企业风险防控劳动争议及合同法刑事辩护房产纠纷侵权纠纷
电话咨询 咨询人数:562
展开

微信咨询

电话咨询

24小时电话
158-4041-4629

联系我们

返回顶部